一、凈化標準:四項條件需同時滿足
規模羊場達到口蹄疫免疫凈化標準,須同步符合以下四項核心要求,缺一不可:
- 免疫抗體合格率達標:對場內各類種群進行抽樣檢測,口蹄疫免疫抗體合格率需達到 80% 以上;
- 病原學檢測陰性:針對各類種群開展抽樣,口蹄疫病原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;
- 無臨床病例記錄:場內連續兩年及以上未出現口蹄疫臨床病例;
- 現場綜合審查通過:經凈化評估專家組現場綜合審查,符合凈化場建設要求。
二、抽樣檢測方法:規范設計與協同執行
(一)抽樣責任分工
抽樣方案由凈化評估專家負責設計并全程監督抽樣過程,羊場所在地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需配合完成抽樣操作,確保抽樣流程合規、樣本具有代表性。
(二)實驗室檢測具體要求
實驗室檢測分為病原學檢測與抗體檢測兩類,具體參數如下表所示:
檢測項目 | 檢測方法 | 抽樣種群 | 抽樣數量計算方式 | 樣本類型 |
病原學檢測 | PCR | 各類種群 | 按 “證明無疫公式” 計算(置信水平 CL=95%,設計流行率 P=3%);隨機抽樣,覆蓋不同棟羊群 | O-P 液 |
抗體檢測 | ELISA | 各類種群 | 按 “預估期望值公式” 計算(置信水平 CL=95%,預期合格率 P=80%,允許誤差 e=10%);隨機抽樣,覆蓋不同棟羊群 | 血清 |
三、現場審查核心要求:“場群健康” 評分項明確標準
在《規模羊場主要疫病凈化現場審查評分表》中,“場群健康” 板塊(總分 6 分)對於口蹄疫凈化提出專項要求,具體如下:
- 檢測報告資質與頻次:羊場須提供近一年內由有資質的獸醫實驗室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,且每次抽檢樣本數量不少于 30 只;
- 報告結果分級要求:
- 若為 “口蹄疫凈化場” 申報,報告結果須符合本規范中 “口蹄疫免疫凈化標準”(即前文所述四項條件);
- 若為 “其它病種凈化場” 申報,報告結果須滿足:口蹄疫免疫抗體合格率≥80%,且場內近兩年內無口蹄疫臨床病例。

